
内容导航:
根据《柳州市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鱼峰区组织政府各部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该项清理工作由鱼峰区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相配合,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原则开 展。
此次清理工作自2018年6月28日启动,对鱼峰区2018年5月31日前以政府名义制定下发的和以部门(单位)名义制定的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8年7月27日之前完成。鱼峰区法制办将认真落实抓好此次清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确保鱼峰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鱼峰区法制办 潘若琪供稿)
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